• 校长信箱
  • 师生留言
  • 一网通办
  • 课程中心
  • 查询系统
新闻中心

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学院办公室 发布:2016-03-25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馆(所):

后勤集团:

现将学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三天。

二、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假期值班人数,须将经分管院领导核批后报经学院院长批准的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时间于2016年4月1日前报送人事处、保卫处备案(值班人员务必留联系方式)。

(二)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处室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值班岗位,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按值班规定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带班领导要负责督促检查。

(三)各办公室、教学楼在假期期间须切断电源及关闭门窗。

(四)教职工班车分别于4月1日(星期五)和4月4日(星期一)下午接送,接送时间、地点不变。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