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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创新创业学院获批“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

作者:孙晓辉 编辑:祁大展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2017-06-09 点击量:

6月8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了“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名单,由校长韩江水教授负责的“西安翻译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成功获批。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设期为3年,建设内容为开展创新创业招生选拔改革、大力推进协同育人、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创新创业训练等方面,要求各高校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明确建设目标、改革举措、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省教育厅将对各高校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实施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试点学院,取消其试点资格。

“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是教育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陕发〔2016〕17号)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文件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并建设100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的目标而开展的工作,目的是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引导不同类型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优化课程,创新方法,强化师资,打造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创新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深耕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示范区,全面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为全面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促进学校转型发展,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创业而建立的特色学院。兼具 “条”、“块”及“平台”的三重职能,既承担协调管理全校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宏观管理的职能,又具有创办多层次创业教育、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行创业孵化的特色教学单位的职能,还具有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打造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共享平台的职能。学院全面整合校内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发现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创新创业项目,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创新创业能力为己任。2016年,成功孵化学生创业项目20个。多次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10余项,获奖成绩位居同类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示范基地”、“陕西青年创业孵化基地”、“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西安市高校众创空间”等称号。2017年1月,我院的“创业实训基地项目”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将以此次获批“2017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协同育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完善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校的转型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目标,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民办大学不忘初心、励志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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