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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座谈会暨民办高教发展研讨会举行 董事长张水平出席并发言

作者:记者:祁治江 来源:宣传部 发布:2016-11-25 点击量:

为正确宣传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凝聚共识,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11月24日,由华商报社发起主办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座谈会暨民办高教发展研讨会在西安召开,来自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等民办大学、独立院校的董事长、校长、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聚焦《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并提出了相关细则修订建议。董事长张水平应邀出席并在会上发言,华商报社副总编辑杨君在会上致辞。

研讨会上,30多名与会代表就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的背景、确立分类指导的意义及影响、界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关键因素、修法如何保证师生权益等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研讨。

董事长张水平在研讨会上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修订细则进行解读,集中就学校党建、分类管理、学校治理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张水平发言中表示,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的通过是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长远发展有着深刻意义。西安翻译学院既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的拥护者,更是推动者和实践者。近三十年来,西安翻译学院一直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我校的非营利性公益办学原则不会改变。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前,西安翻译学院就已经在教育教学改革、体制机制改革发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9月18日,我校就遵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按照督、管、办分离原则,探索实践举办者拥有法人财产权和监督权,董事会拥有决策权,校务会独立行使办学管理权,校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的现代大学运行机制,率先打破了民办教育在管理上的家族化传统,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和大学治理体系。

座谈会上,西安培华学院理事会理事、校长王拴才、西安外事学院校长陈爱民,长安大学兴华学院院长吴秀强等兄弟院校领导也相继发言。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一贯关注支持我省教育的华商报社组织召开本次座谈会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通过多方交流,提出了建议,也坚定了信心,也为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营造了良好氛围。

《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版)》座谈会暨民办高教发展研讨会现场

董事长张水平(中)应邀出席并在会上发言

董事长张水平:西安翻译学院既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法)》的拥护者,更是推动者和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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