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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6年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6-05-07 点击量: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高校、企事业单位科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市科协面向全市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现将2026年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置

2026年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分为A类项目和B类项目两类(申报环节不区分),其中A类项目为市科协经费资助项目,B类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无市科协经费资助。A类、B类项目除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外,其余要求均相同。

(二)项目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内容包含基础研究和工程应用两大类,具体包括:数理化与交叉学科,地球科学,生命科学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与中医药,农林,制造业与材料,电工、电子与信息技术,交通与基建,能源、化工与环境等研究方向。

(三)资助经费

A类项目每个资助1万元,B类无经费资助。

(四)项目执行周期

2026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推荐实施单位条件

1.由市科协业务主管,组织机构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经市科协批准成立或备案的高校、企事业单位科协(以西安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提供名单为准)。

3.实施单位近三年已立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项目拖沓、执行不力、管理不善等情况,将视情在推荐申报人数上予以压减或暂停推荐资格。

(二)申请人条件

1.年龄33岁以下在西安工作的男性科技人员[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年龄35岁以下在西安工作的女性科技人员[199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4.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工程应用研究的经历;

5.已经或正在承担中、省、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三、申报、立项程序

(一)个人申报

项目申请人根据要求在西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系统中向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推荐,市科协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请人应在学会、高校科协、企事业单位科协中选择一种途径进行申报,不得多途径申报。申报人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明确是否接受立项为B类项目(自筹经费)。

(二)单位初评推荐

各推荐实施单位对申请人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初评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按要求公示。高校单位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市级学会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企事业单位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对往年申报、管理、结项阶段存在项目拖沓、执行不力、管理不善等情况或未有效履行实施单位日常托举职能的单位,视情压减申报指标或暂停申报资格,各单位具体推荐指标数额请查询申报系统确认。

(三)市科协评审立项

市科协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经研究、公示后下发立项通知并下拨资金至实施单位,各实施单位和被托举人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四、申报系统操作

(一)申报系统

方式一:关注“西安科普”微信公众号后,从底部菜单栏“关于我们”--“青托计划”获取。

方式二:西安科技工作者服务网--“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项目申报”。

(二)申报系统操作

项目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并向所在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注册申请、申报材料进行统一管理,经评审、研究、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在申报系统内向市科协线上报送申报项目资料和推荐报告(单位统一出具),推荐单位及申报人无需向市科协线下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各推荐单位需于2026年5月11日24:00前在申报系统内完成申报资料报送工作,逾期后系统关闭则不能上报。系统资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黄老师,(0510)85229289,13814271166。

(二)高校、企事业单位科协审批或备案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张老师,(029)87240130

(三)政策咨询,系统账号获取市科协学会部张老师,(029)87222213


联 系 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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