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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国际 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6-03-09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根据西安市科协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继续面向全市征集资助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活动,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西安地区企业、市级学会、高校等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举办国际(双边)科技交流活动的经验和基础条件。各单位应通过基层科协组织渠道申报。

2.项目内容或主体内容应在西安市内组织实施,在2026年11月底之前完成并结项。

3.申报单位以往立项市科协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结项合格或经整改后验收合格。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3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内部审批 

申报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外事活动(学术交流项目或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内部审批,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向市科协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电子版(word)一并发送申报邮箱2877598051@qq.com。 有关项目通知、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申报书等资料的电子版,请登录西安科技工作者服务网(http://www.xakjgzz.com/)公示公告栏下载。 

(三)市科协评定 

市科协对各申报项目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经公示和会议研究后确定立项名单,给予资金补助。 

四、注意事项 

1.2026年市科协国际交流项目奖补标准为1-2万元,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具体奖补金额。

2.市科协原则上不担任项目活动主办单位,项目单位未经市科协同意不得自行将市科协列为主办单位。 

3.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市科协通过立项形式对项目内容进行一定资金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及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外事活动审批、安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民事纠纷等法律法规责任均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完成。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85895934、85891589

科研处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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