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聚焦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奋力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取得更大突破,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财经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6 年度“以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以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研究
2.“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研究
3.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研究
4.推进实体经济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研究
5.以强化产业链长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6.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7.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8.发展壮大数字经济研究
9.扎实有效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研究
10.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11.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12.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13.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研究
14.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研究
15.推动人工智能利用场景发展研究
16.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17.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8.提振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9.加强重点产业链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0.稳就业、促增收,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1.发展低空经济研究
22.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3.关税壁垒下的进出口贸易研究
24.以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与推动县域城镇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以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自拟题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个单位限报 5 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WORD 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2/)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拟设一般和重点两个层次,一般课题每项资助 1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 2-3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9 月 30 日,结项需书面提交 1 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 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鼓励项目承担人依托项目在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文章或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资政建言。
(三)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经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29 日,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请有意申报老师及时将申报材料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联 系 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