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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4-09-27 点击量: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及有关单位:

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14号,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立项建设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高职学校为“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且尚未布局各级实验室的学科。所申报实验室不得与我省高校现有各级各类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申报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立足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面向学科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求,在本学科领域达到国内较高水平、具有明显特色优势。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如主要依托学科为哲学社会科学,则须交叉融合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实证研究基础。

4.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的建设条件。

5.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拥有独立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科建设规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1.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填报,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请申报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于10月10日之前在线填报《申请书》,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2376600648@qq.com。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确保客观反映实际情况。《申请书》文字表述真实准确,附件材料有力支撑《申请书》填报内容,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遵守学术诚信,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材料存在不实或伪造等情况,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联系人:单冬辉  联系电话:029-85892548

科研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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