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保卫处于1997年10月经西安市公安局正式批准成立,保卫处是在学院董事长、院长、书记以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在西安市公安局文保支队的业务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执行校园安全保卫任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维护学院稳定安全和校园治安秩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与管理,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和预防突发性事件,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调解处理内部治安纠纷,保障学院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重任。
保卫处坚持以“以防为主,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为工作方针,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以“维护校园稳定、建设平安校园”为核心,以“保卫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内强过硬素质、外塑良好形象”为导向,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领导放心、师生满意”为目标,以“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做一流工作、创一流窗口”为举措,进一步加强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创新安全保卫工作思路、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始终做到“有警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为师生创造一个稳定、和谐、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努力,为学院各项教育改革和深层次发展保驾护航。
保卫处下设校园110指挥中心、治安消防科、校卫队三个科室,现有在职员工72人,其中领导干部7人(副院长兼保卫处长1人,副处长1人,治安消防科正(副)科长各1人,校卫队正(副)队长各1人,教导员1人),保卫干部7人,校卫队员58人,承担着2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校园110指挥中心主要任务:
校园110指挥中心为联动机制的指挥机构,指挥中心设在保卫处值班室,值班人员由保卫干部担任,指挥长由保卫处值班领导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决定的贯彻落实,对总值班室值班人员、保卫干部、校卫队备勤人员、监控室工作人员、医务所值班医生等,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调度。认真接听报警及广大师生求助电话,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给予最大的帮助和服务。发生警情应依据处警预案及时处理解决,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校卫队带班领导做好相应的警情处置,通知监控室对发生警情的部位重点进行监控,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看,通知治安消防科、校卫队值班人员、学工部值班老师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指挥长。
★治安消防科主要任务:
承担全院的治安预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治安信息动态和矛盾纠纷摸排;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校园内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校卫队主要任务:
负责学院各大门管理,严格落实学院门禁等制度,对出入学院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盘查、验证和登记;负责校园公共区域治安巡逻和重点部位值守任务;按照学院相关制度及时纠正违反学院规定的商业经营行为及其他行为;承担校内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和安全服务工作。
目前,学院正朝着建设国际化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在新的形势下,保卫处全体人员践行“读书、做人、变革、奋进”的校训精神,全处上下精诚团结,与时俱进,奋力拼搏,迎接挑战,努力开创学院安全保卫工作新局面,向规范化服务,科学化管理迈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顽强、务实创新”的校园保卫之师,为学院的转型发展、校园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近年来,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曾被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委授予“平安校园”称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西安市公安局曾授予保卫处“集体三等功”;西安市公安局连年授予我院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保卫处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院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分析和预测,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二、负责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把稳定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要害部位和容易发生案件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对重点要害部位采取技术防范管理措施。
三、负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处理校园群体性闹事、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负责学院政保工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校园信息和动态,分析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各类不安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五、负责学院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以及来院视察重要领导、专家、贵宾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调解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破坏事故,保护好各类案件、突发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
七、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对安全防火进行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对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处火灾事故。
八、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院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教育,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九、负责入学新生的户口审核、数据输入及落户申报工作,办理户籍在校学生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统计、审核、管理以及身份证的办理和更换等工作。
十、负责校内治安巡逻、门卫值班等工作,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视,及时发现、制止、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办证和管理工作,并配合教务部门做好国家考试的保密工作并确保良好的考试环境。
十一、负责为师生员工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出境)及其他事项的政审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设置,管理校内交通标志,确保车辆有序停放,严查各类车辆违章违停行为。
十三、负责在各重大节日、寒暑假前夕,日常工作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十四、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定期摸排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并将问题、隐患及时上报。
十五、认真按时完成学院领导以及上级教育机关、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