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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2025 年 度“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5-06-04 点击量:

各市社科联、各市(区)统计局,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社科联,省统计学会会员单位:

为深度挖掘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数据价值,深入分析研究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等,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统计局(以下简称“省统计局”)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5 年度“陕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

3.陕西工业发展效益分析及对策建议

4.陕西制造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5.我省房地产市场风险监测研究

6.我省建筑业增长因素、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7.陕西零售业和餐饮业连锁企业发展状况及国内国际比较研究

8.陕西商贸流通业发展状况研究

9.陕西第二、第三产业单位就业人员状况研究

10.陕西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工资状况研究

11.我省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12.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

13.陕西交通物流成本费用情况分析

14.陕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

15.陕西省企业数字化转型研究

16.陕西省文旅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

17.新质生产力视角下陕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

18.“双碳”背景下陕西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路径研究

19.聚焦新质生产力推动陕西民营企业转型发展的路径研究

20.陕西企业组织结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陕西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WORD 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 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 相 关 资 料 表 格 在 “ 陕 西 社 科 网 ”(http://www.sxsskw.org.cn/zlxz2/)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本项目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统计局、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 11 月 20 日,结项需书面提交 3-5 万字结题报告及 3 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统计局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统计局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逾期不予受理。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发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将项目申报材料与排过序的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发送至王杨阳邮箱:543907642@qq.com。 


联系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029-85891589 85895934 


科研处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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