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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外语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研处 发布:2023-03-30 点击量:

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持续推进我省外语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我省外语学科学术繁荣,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 年度陕西省外语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新文科视域下的外语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

2.国际传播能力提升与外语人才培养研究

3.学科交叉视域下的国别区域研究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

5.信息技术与翻译融合研究

6.“四新”背景下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建设研究

7.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外语跨学科建设研究

8.新文科建设与大学外语教学改革研究

9.数字赋能与外语教育教学研究

10.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

11.外国文学研究及文明互鉴

12.国际传播力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研究

13.外语类一流学科和课程建设研究

14.职业院校外语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5.思政教育融入外语教材创新研究

16.外语教师信息化素养研究

17.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

18.陕西文学与文化的对外传播研究

19.服务区域发展的外语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20.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本项目列示的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研究题目与研究内容过宽过大,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 清华大学出版社共同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个单位限报3项。

(一) 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 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格式 ) 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 载。

三、课题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 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 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课题结项

( 一 ) 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 3 万字的研究成果(成 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解决方案、 教材等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材料) 及 3000 字左右的研究成果 精简版;

( 二 ) 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 一 ) 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 二 ) 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项目检查,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经省社科联、清华大学出版社同意,先鉴定、后出版 (发表), 出版(发表)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四)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 五 )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7 日,请有意申报老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43907642@qq.com。

联 系 人:王杨阳 雷倩影

联系电话:( 029 ) 85895934 85891589

科研处 

2023 年 3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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